原稿應放置的方向
如果原稿尺寸為A4、B5 JIS(Japanese Industrial Standard)、81/2 × 11或81/2 × 14,請將原稿依橫向放置()。
如果原稿尺寸為A5、51/2 × 81/2或更小,請將原稿依縱向放置()。
原稿尺寸 |
放置在曝光玻璃上 |
放置於ADF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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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B5 JIS、81/2 × 14*1、81/2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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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5、B6 JIS*2、A6*2、51/2 × 81/2 |
*1 將81/2 × 14尺寸原稿放入ADF。
*2 將B6 JIS與A6尺寸原稿放置在曝光玻璃上。
建議的原稿類型
關於您可以置於曝光玻璃上或置入自動送稿機的原稿尺寸的詳細資訊,請參閱「紙張規格和裝入紙張」的「建議的原稿尺寸與重量」。
傳送傳真時,另一端輸出的影像品質取決於接收者機器中紙張的尺寸與方向。如果接收者使用的紙張尺寸和方向與原稿不同,傳真影像可能被縮小,邊緣可能被裁切,或會印成多頁。如果要傳送重要的原稿,請先詢問接收者機器內的紙張尺寸與方向。
不規則(即自訂)尺寸原稿會被掃描成普通尺寸原稿,因此接收者可能會看到額外的空白邊緣,或是影像的邊緣殘缺。傳送自訂尺寸原稿或大型原稿的部份影像時,您可以精確指定掃描範圍。如果指定掃描範圍,無論原稿的實際尺寸為何,只會掃描該範圍。關於指定掃描範圍的詳細資訊,請參閱掃描尺寸。
當原稿長度為81/2 × 14(356 mm)或更長時,請採用下列其中一項設定,使用ADF來掃描原稿。如果這些設定已啟用,即使發生夾紙原稿仍將持續送進。
長度超過800 mm(32英吋)的文件,必須以記憶傳送方式傳送。視解析度設定和對方機器的設定而定,可能無法使用立即傳送。
如果原稿夾紙,請按下[停止],然後小心地移除原稿。
您可使用曝光玻璃傳送第一頁,然後使用ADF傳送剩餘頁面。您無法從ADF變更到曝光玻璃。
使用網際網路傳真功能時,會以A4尺寸傳送原稿。大於A4的原稿會縮小至A4尺寸。如果收件人的機器與T.37完整模式相容,則會使用通訊錄中指定的尺寸傳送原稿。請參閱T.37完整模式。
使用雲端傳真功能時,可以傳送A4原稿。大於A4的原稿會縮小至A4。
目的地所列印的影像尺寸,可能略有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