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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驟3:指定所建立共用資料夾的存取權限

如果要為所建立的資料夾指定存取權限,讓其他使用者或群組可以存取該資料夾,請將資料夾設定如下:

1在上述步驟2中建立的資料夾上按一下滑鼠右鍵,然後按一下[內容]。

2在[安全性]索引標籤中,按一下[編輯...]。

3按一下[新增...]。

4在[選取使用者或群組]視窗中,按一下[進階...]。

5指定一種或一種以上的物件類型,選擇位置,然後按一下[立即尋找]。

6從結果清單中,選擇要授與存取權限的群組和使用者,然後按一下[確定]。

7在[選取使用者或群組]視窗中,按一下[確定]。

8在[群組或使用者名稱:]清單中,選擇群組或使用者,然後在權限清單的[允許]欄中,勾選[完全控制]或[修改]核取方塊。

9按一下[確定]。

註

  • 如果是第一次在此電腦上建立共用資料夾,必須啟用檔案共用功能。關於詳細資訊,請參閱Windows說明。

  • 若要在機器的通訊錄中登記共用資料夾,需要電腦的IP位址或電腦名稱,以及對共用資料夾擁有存取權限的使用者名稱與密碼。

  • 關於登記共用資料夾的詳細資訊,請參閱「連接機器/系統設定」中的「登記資料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