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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程式中登記功能

可以登記的程式數目會視功能而有所不同。

標準應用程式

  • 影印:25個程式

  • 傳真:100個程式

  • 掃描器:100個程式

傳統應用程式

  • 影印機(傳統):25個程式

  • 文件伺服器:25個程式

  • 傳真(傳統):100個程式

  • 掃描器(傳統):25個程式

快速應用程式

  • 快速影印:25個程式

  • 快速傳真:100個程式

  • 快速掃描器:100個程式

您可以將下列設定登記至程式:

標準應用程式

影印:

縮小/放大、數量、濃度、自動濃度、紙匣、雙面、分頁/分類、合併、原稿尺寸、原稿種類、批次、SADF、證件影印、建立邊界、書本、背景編號、預設戳記、使用者戳記、日期戳記、頁碼,使用者文字、防止未經授權影印圖樣、邊界調整、消除中央/邊線、海報、置中、不可讀方向、按開始後檢查文件方向。

傳真:

目的地、解析度、原稿種類、濃度、自動濃度、掃描尺寸、混合尺寸、原稿方向、線路、記憶傳送/立即傳送、定時傳送、原稿設定、戳記、文字、Bcc傳送、接收通知、標準訊息、自動縮小、傳真表頭列印、關閉的網路、標籤插入、傳輸類型、通訊結果報告、結果通知、預覽、SMTP

掃描器:

目的地、濃度、自動濃度、原稿種類、濾掉顏色、消除中央/邊線、解析度、原稿尺寸、縮小/放大、原稿設定、原稿方向、批次、SADF、掃描最後頁的一面、檔案類型、PDF數位簽名、接收通知、預覽、分開、S/MIME、主旨、文字、檔案名稱、OCR、新增日期和時間

傳統應用程式

影印機(傳統):

原稿種類、濃度、原稿設定、紙匣、儲存檔案(使用者名稱、檔案名稱和密碼除外)、自動縮小/放大、建立邊界、證件影印、印後處理、封面/隔頁紙、編輯/戳記、雙面/合併/連續、縮小/放大、影本份數

文件伺服器(在初始文件列印畫面上):

雙面影印(上至上)、雙面影印(上至下)、印後處理、編輯/戳記、列印份數

傳真(傳統):

掃描設定、濃度、送稿種類、檔案種類、儲存檔案(除了使用者名稱、檔案名稱與密碼)、 預覽、傳送類型、目的地(資料夾目的地除外)、選擇線路、進階功能、記憶傳送/立即傳送、通訊結果報告、傳送模式(除了主旨)、SMTP

掃描器(傳統):

掃描設定、濃度、送稿種類、傳送檔案種類/名稱(安全設定與起始編號除外)、儲存檔案(使用者名稱、檔案名稱和密碼除外)、 預覽、從通訊錄選擇的目的地、文字、主旨、安全、接收通知、檔案電郵傳送方法

快速應用程式

快速影印:

濃度、紙匣、數量、縮小/放大、雙面、合併、原稿方向

快速傳真:

目的地、線路、濃度、解析度、原稿方向、原稿面、掃描尺寸、原稿種類、預覽

快速掃描器:

目的地、原稿種類、檔案類型、解析度、原稿方向、原稿面、掃描尺寸、預覽

本節說明如何使用各個應用程式將功能登錄到程式。

標準應用程式/快速應用程式

1將設定編輯成所有想要登記到程式的功能,都能在[影印][傳真][掃描器][快速影印][快速傳真][快速掃描器]畫面上選取。

2按下中央畫面下方的[選單]操作面板畫面說明圖)。

3按下[登記目前設定至程式]

4按下要登錄的程式編號。

5輸入程式名稱。

6選擇程式的圖示。

7按下[確定]

8按下[放置]

即使選擇[不放置],您仍可在程式登記完成後將程式捷徑新增到[首頁]畫面。

9按下[結束]

傳統應用程式

1將設定編輯成所有想要登記到程式的功能,都能在[影印機(傳統)][文件伺服器][傳真(傳統)][掃描器(傳統)]畫面上選取。

2按下畫面左下方的[叫用/登錄/變更程式]

3按下[登錄]

4按下要登錄的程式編號。

操作面板畫面說明圖

5輸入程式名稱。

6按下[確定]

7按下[結束]

註

  • 您可以為程式名稱輸入的字元數目會視功能而有所不同,如下:

    • 標準應用程式

      • 影印:40個字元

      • 傳真:40個字元

      • 掃描器:34個字元

    • 傳統應用程式

      • 影印機(傳統):34個字元

      • 文件伺服器:34個字元

      • 傳真(傳統):20個字元

      • 掃描器(傳統):34個字元

    • 快速應用程式

      • 快速影印、快速傳真與快速掃描器:40個字元

  • 若將指定的程式登記為預設,其設定值將成為預設值,當清除或重設模式,或是開啟機器電源後,則不需叫用程式也會顯示那些設定。請參閱變更初始畫面的預設功能

  • 當您在程式中指定的紙匣沒紙,而有一個以上的紙匣中裝有相同尺寸的紙張時,則會先選擇[紙匣紙張設定]索引標籤中的[紙匣優先順序:影印機][紙匣優先順序:傳真機]中優先順序最高的紙匣。關於詳細資訊,請參閱「連接機器/系統設定」中的「紙匣紙張設定」。

  • 只有選擇[掃描器功能][登錄目的地設定][包含目的地],才能將目的地登記到掃描器模式的程式。關於設定的詳細資訊,請參閱「掃描」中的「一般設定」。

  • 包含保護代碼的資料夾目的地,無法登記到掃描器模式的程式。

  • 只有刪除或覆寫程式才會刪除程式;關閉電源或按下[重設]不會刪除程式。

  • 若使用傳統應用程式,有的程式號碼代表該程式已登記。

  • 您可以將程式登記至[首頁]畫面,並輕鬆地叫用這些程式。關於詳細資訊,請參閱新增圖示至[首頁]畫面。在文件伺服器模式所儲存程式的捷徑,無法登記至[首頁]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