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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掃描檔案傳送到我的電子郵件地址(Scan to Me)

Scan to Me可讓您將掃描檔案傳送至您登錄在通訊錄上的電子郵件地址。在Scan to Me中,即使指定位址,傳送掃描資料也會開始。

您也可以使用[操作面板畫面說明圖]顯示畫面指示。指示將引導您進行掃描程序,即使您不確定如何設定或掃描所需的影像,仍然可以取得影像。

只有在本機啟用使用者驗證時,才能使用Scan to Me。

關於如何準備本機進行電子郵件傳輸的詳細資訊,請參閱「掃描」的「準備使用掃描器功能」。

以下是使用Scan to Me傳送掃描檔案的程序。

1按下中央畫面下方的[首頁]操作面板畫面說明圖)。

2按下操作面板畫面說明圖

3按下[應用程式]索引標籤。

4按下[Scan to Me]圖示。

5視需要變更掃描設定。

操作面板畫面說明圖

您也可以按下操作面板畫面說明圖進行掃描設定。

6按下[開始掃描]。

7檢查掃描影像的預覽。

您可以縮小或放大顯示的預覽。

8按下[傳送]

註

  • 電子郵件和檔案是以下列格式傳送:

    • 電子郵件主旨

      「ScanToMe」

      檔案分為多個部份時,檔案編號及檔案總數將新增到主旨之後。

      例如,檔案分為兩個部份時,第一封電子郵件的主旨是「ScanToMe 1/2」,第二封的主旨是「ScanToMe 2/2」。

    • 掃描檔案名稱

      「傳輸日期和時間 + 副檔名」

      例如,在 2020 年 12 月 31 日 15:30:15 傳送 PDF 格式的檔案時,檔案名稱是 20201231153015.pdf。

  • 若要檢查傳輸狀態或記錄,請按下操作面板畫面說明圖,然後按下[請參閱掃描器日誌。]

  • [Scan to Me]圖示會顯示於應用程式清單中。關於如何在[首頁]畫面登錄圖示的詳細資料,請參閱新增圖示至[首頁]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