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可以使用儲存的設定來叫用程式及操作機器。
標準應用程式/快速應用程式
顯示[影本]、[傳真]、[掃描器]、[快速影印]、[快速傳真]或[快速掃描器]畫面。
按下中央畫面下方的[選單]()。
按下[叫用程式]。
按下要叫用的程式編號。
傳統應用程式
顯示[影印機(傳統)]、[文件伺服器]、[傳真(傳統)]或[掃描器(傳統)]畫面。
按下畫面左下方的[叫用/登錄/變更程式]。
請確定已選擇[叫用]。
按下要叫用的程式編號。
若要叫用的程式位於登記密碼保護的資料夾中,則必須輸入密碼。
若使用傳統應用程式,您可以使用程式號碼旁有圖示的程式。
使用程式會清除之前的設定。
如果您尚未登錄任何目的地或掃描設定至程式,請選擇程式編號,然後指定設定。
如果通訊錄的內容變更,則登記於掃描器模式程式中的目的地,其內容也會變更。
即使通訊錄的內容有所變更,已在傳真機模式程式中登記的目的地,其內容也不會有所變更。
叫用登記了目的地的掃描器模式程式時,您無法新增或刪除目的地。如果想要刪除目的地,請按下[重設]清除已叫用的設定。
如果目的地登記於您已叫用的掃描器模式程式中,且[掃描器功能]中的[登錄目的地設定]設定為[排除目的地],將不會叫用目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