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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您要指定為傳送者的使用者。
您可使用下列功能來指定傳送者:
電子郵件傳送結果
如果傳送者的電子郵件地址登記在目的地清單中,傳送者可以接收傳送結果的電子郵件。
戳記傳送者姓名
已登記傳送者的名稱(使用者名稱)將會出現在接收者頁面、清單和報告中。
如果尚未在通訊錄中登記該名傳送者,必須先加以登記。如果您希望傳送者收到傳送結果的電子郵件通知,[傳送者]和[目的地]請同時指定[使用名稱作為]。關於詳細資訊,請參閱「連接機器/系統設定」中的「登記位址和使用者」。
使用傳真應用程式時
關於如何使用應用程式的畫面,請參閱「開始使用」的「[傳真]畫面」。
使用傳真(傳統型)應用程式時
關於如何使用傳統型傳真功能的詳細資訊,請參閱寄件者設定的程序(傳統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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