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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動指定電子郵件目的地

指定目的地的電子郵件地址。

1按下[電子郵件],將傳送類型切換為電子郵件。

操作面板畫面說明圖

1按下[手動輸入]

2輸入電子郵件目的地,然後按下[確定]

若要新增目的地,請按下[新增],然後指定下一個目的地。

若使用通訊錄指定下一個目的地,請按下目的地鍵。

註

  • 您也可以輸入另一台支援網路傳真的機器的電子郵件地址。但請注意,只有TIFF-F檔案可透過網路傳真傳送。視目的地機器的型號而定,可能無法接受PDF檔案。

  • 若要變更已指定的目的地,請按下[編輯目的地],然後重新輸入目的地。

  • 視安全設定而定,可能不會顯示[手動輸入],而您可能無法輸入電子郵件地址。

  • 關於文字輸入的詳細資訊,請參閱「開始使用」中的「輸入文字(若使用傳統應用程式)」。

  • 關於目的地中可包含位數的上限值,請參閱上限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