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能將原稿置於可判讀的方向(例如,A4或81/2 × 11),請將原稿旋轉90度,然後置於無法判讀的方向。
將原稿放置在曝光玻璃上
將原稿放置在ADF中
若要掃描A4或信件尺寸(81/2" × 11")的原稿,請務必勾選「可讀的方向」或「不可讀的方向」。如果設定不正確,就無法正確使用「雙面影印」與「合併」等功能。如果發生此情況,請將原稿方向指定為「不可讀的方向」。原稿方向的預設值是「可讀的方向」。
使用影印應用程式時
關於如何使用應用程式的畫面,請參閱「開始使用」的「[影印]畫面」。
使用影印機(傳統)應用程式時
關於如何使用傳統影印機功能的詳細資訊,請參閱原稿方向的程序(傳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