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文件后,打开文件应用程序自带的[打印首选项]对话框。
配置以下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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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详细资料...],然后进行如下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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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确定]。
根据需要更改任何其他打印设置。
单击[确定]。
从应用程序的[打印]对话框开始打印。
如果在存储保存的打印文件时选择了[保存的打印(共享)]或[保存并打印(共享)] ,则创建文件的用户和所有具有打印权限的用户可以使用控制面板打印文件。使用 PCL 6 打印机驱动程序时,此设置仅在启用用户验证的情况下才能使用。有关详细信息,请参见打印机驱动程序的帮助。
即使在[设置打印时间]中指定了打印“保留打印”文件的时间,打印机也不会在指定的时间打印该文件,但会执行如下操作:
如果指定的打印时间接近于打印机内置时钟的时间,则系统可能会立即开始进行打印。
如果关闭了打印机的主电源,则当指定的打印时间到来时系统不会开始打印。要打印指定了打印时间并且该时间已过的文件,请在[打印机特性]下的[系统]中,将[机器关闭时不打印作业]设置为[开]。有关详细信息,请参见系统。
如果控制面板上显示了错误消息,则系统不会开始打印,即使指定的打印时间已到来也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