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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送設定

本節說明在[掃描器功能]下,[傳送設定]索引標籤中的使用者工具。

壓縮(黑白)

指定是否壓縮黑白掃描檔案。

壓縮會縮短傳送掃描檔案所需的時間。

檔案傳送所需的實際時間會視檔案大小和網路負載量而異。

預設值:[開啟]

壓縮方法(黑白)

您可以選擇[MH][MR][MMR][JBIG2]等資料壓縮方法。

預設值:[MMR]

壓縮(灰階/全彩)

指定是否壓縮多層(灰階/全彩)掃描檔案。

如果您選擇[開啟],則可指定從1到5的壓縮等級。

壓縮度愈低,影像品質愈好,但傳送檔案所需的時間也會相應增加。

檔案傳送所需的實際時間會視檔案大小和網路負載量而異。

預設值: [開啟]、壓縮等級4

高壓縮PDF的方法

選擇建立高壓縮PDF檔案時,用來壓縮影像資料的壓縮方法。

預設值:[JPEG]

高壓縮PDF等級

建立高壓縮PDF檔案時,請選擇壓縮等級。

預設值:[標準]

以OCR掃描的PDF:空白頁面靈敏度

設定用來掃描原稿的空白頁敏感度,以使用OCR文字資訊建立PDF檔案。

您可以指定空白頁敏感度等級,範圍介於一和五之間。如果將敏感度等級設定為1,則機器只會將完全空白的頁面判定為空白頁。如果將敏感度等級設為5,機器會將頁面判讀為空白,即使頁面上有些微污跡或斑點。

預設值:[敏感度等級2]

電子郵件大小上限

指定是否要限制有附加影像之電子郵件的大小。

選擇[開啟]時,請使用數字鍵,輸入大小限制(128-102,400 KB)。

當SMTP限制大小時,請配合該設定。

預設值:[開啟]2048KB

分開和傳送電子郵件

此功能只有在[電子郵件大小上限][開啟]時才會生效。

指定大小超過[電子郵件大小上限]的影像,是否應分開為數封電子郵件傳送。

當選擇[是(按大小上限)]時,請使用數字鍵,輸入分開份數上限(2-500)。

如果選擇[是(按頁)],則包含多頁的TIFF或PDF檔案,將分頁拆成多個檔案,以配合[電子郵件大小上限]中所指定的單一檔案大小。

選擇[是(按大小上限)]後,視電子郵件軟體而定,可能無法恢復所接收的檔案。

選擇[否]時,如果電子郵件的大小超過上限,則不會傳送該電子郵件,並會出現錯誤訊息。掃描檔案會被捨棄。

請將電子郵件大小上限設定在SMTP伺服器允許的範圍之內。

預設值:[是(按大小上限)]5

插入附加的電子郵件資訊

選擇傳送電子郵件資訊(例如,主旨、文件名稱和傳送者名稱)時的語言。

如果您選擇[開啟],請從下列23種語言選擇其中一個:

英文、德文、法文、義大利文、西班牙文、荷蘭文、葡萄牙文、波蘭文、捷克文、瑞典文、芬蘭文、匈牙利文、挪威文、丹麥文、日文、簡體中文、繁體中文、俄文、韓文、卡達隆尼亞文、土耳其文、希臘文和巴西葡萄牙文。

即使選擇[關閉],在掃描器畫面上輸入的文字也會新增到電子郵件。

電子郵件文字為範本,且無法變更。

預設值:[開啟][繁體中文]

單頁檔案的位數

設定要附加至單頁檔案名稱的序號位數。

預設值:[4位數]

預設的電子郵件主旨

選擇是否使用主機名稱或指定文字做為預設電子郵件主旨。如果未在機器的控制面板輸入電子郵件主旨,使用電子郵件傳送掃描檔案時,將套用預設電子郵件主旨。

選擇[主機名稱]後,將套用[系統設定][介面設定]索引標籤中設定的主機名稱。

預設值:[主機名稱]

檔案電郵送法

指定如何使用電子郵件傳送檔案。

若要使用[自動偵測][依使用者設定],請將[一般設定]索引標籤下的[從URL連結直接下載檔案]設為[開啟]

  • 附加至電子郵件

    永遠以電子郵件附件傳送檔案。

  • 傳送URL連結

    永遠以URL連結傳送檔案。

  • 自動偵測

    自動偵測附加檔案大小,然後選擇是要附加檔案或是傳送URL連結。

    臨界值是在[傳送設定]索引標籤下的[電子郵件大小上限]中指定。若選擇了[關閉],臨界值是102,400 KB。

    如果電子郵件的尺寸超過臨界值,檔案會以URL連結傳送。如果電子郵件的尺寸未超過臨界值,檔案會以附件傳送。

  • 依使用者設定

    每次傳送電子郵件時,從[附加至電子郵件][傳送URL連結][自動偵測]三者選擇傳送方法。要指定設定,請按下初始掃描器畫面上的[檔案電郵送法]

預設值:[附加至電子郵件]

URL檔案儲存期間

指定從URL連結(由電子郵件傳送)存取檔案的保存時間,範圍介於1到168小時,如此可不必儲存檔案。若超過指定時間,就會自動刪除這些檔案。

若要使用此功能,請將[一般設定]索引標籤下的[從URL連結直接下載檔案]設為[開啟]

未儲存即傳送的檔案會在[URL檔案儲存期間]中所指定的時間刪除。

在傳送前即儲存的檔案會在[系統設定][管理員工具]索引標籤的[自動刪除文件伺服器中的檔案]中所指定的時間刪除。

預設值:[24小時]

註

  • 關於如何變更掃描器功能的詳細資訊,請參閱「連接機器/系統設定」中的「存取使用者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