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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程式中登記功能

可以登記的程式數目會視功能而有所不同。

標準應用程式

  • 影印:25個程式

  • 傳真:100個程式

  • 掃描器:100個程式

快速應用程式

  • 快速影印:25個程式

  • 快速傳真:100個程式

  • 快速掃描器:100個程式

傳統應用程式

  • 影印機(傳統):25個程式

  • 文件伺服器:25個程式

  • 傳真(傳統):100個程式

  • 掃描器(傳統):25個程式

您可以將下列設定登記至程式:

標準應用程式

  • 影印:

    濃度、自動縮小/放大、數量、紙匣、雙面、合併、分頁、分類、裝訂、原稿尺寸、原稿種類、批次、其他設定

  • 傳真:

    目的地、預覽、設定

  • 掃描器:

    目的地、預覽、傳送設定

快速應用程式

  • 快速影印:

    濃度、紙匣、數量、縮小/放大、雙面、合併、裝訂、打孔、原稿方向

  • 快速傳真:

    目的地、線路、濃度、解析度、原稿方向、原稿面、掃描尺寸、原稿種類、預覽、戳記

  • 快速掃描器:

    目的地、原稿種類、檔案類型、解析度、原稿方向、原稿面、掃描尺寸、預覽

傳統應用程式

  • 影印機(傳統):

    原稿種類、濃度、原稿設定、紙匣、儲存檔案(使用者名稱、檔案名稱和密碼除外)、自動縮小/放大、建立邊界、印後處理、封面/隔頁紙、編輯/戳記、雙面/合併/連續、縮小/放大、影本份數

  • 文件伺服器(在初始文件列印畫面上):

    雙面影印上到上、雙面影印上到下、騎馬釘裝訂、雜誌、印後處理、封面/隔頁紙(除了隔頁/章節的主要紙匣)、編輯/戳記、列印份數

  • 傳真(傳統):

    掃描設定、濃度、送稿種類、檔案種類、儲存檔案(使用者名稱、檔案名稱與密碼除外)、預覽、傳送種類、目的地(資料夾目的地除外)、選擇線路、進階功能、記憶傳送/立即傳送、通訊結果報告、傳送模式(主旨除外)、SMTP

  • 掃描器(傳統):

    掃描設定、濃度、送稿種類、傳送檔案種類/名稱(安全設定與起始編號除外)、儲存檔案(使用者名稱、檔案名稱和密碼除外)、預覽、從通訊錄選擇的目的地、文字、主旨、安全性、接收通知、檔案電郵傳送方法

本節說明如何使用各個應用程式將功能登錄到程式。

標準應用程式/快速應用程式

1編輯設定,讓您想登記到程式的所有功能都能在[影印]、[傳真]、[掃描器]、[快速影印]、[快速傳真]或[快速掃描器]畫面上選取。

2按下中央畫面下方的[選單]操作面板畫面說明圖)。

3按下[登記目前設定至程式]

4按下要登錄的程式編號。

5輸入程式名稱。

6選擇程式的圖示。

7按下[上一個畫面]

若使用快速應用程式,請按下[上一個畫面]

8按下[確定]

9按下[放置]

即使選擇[不放置],您仍可在程式登記完成後將程式捷徑新增到[首頁]畫面。

10按下[結束]

傳統應用程式

1編輯設定,讓您想登記到程式的所有功能都能在[影印機 (傳統)]、[文件伺服器]、[傳真 (傳統)]或[掃描器 (傳統)]畫面上選取。

若使用文件伺服器,請在初始文件列印畫面上編輯設定。

2按下畫面左下方的[叫用/登錄/變更程式]

3按下[程式]

4按下要登錄的程式編號。

操作面板畫面說明圖

5輸入程式名稱。

6按下[確定]

7按下[結束]

註

  • 您可以為程式名稱輸入的字元數目會視功能而有所不同,如下:

    • 標準應用程式

      • 影印:40個字元

      • 傳真:40個字元

      • 掃描器:40個字元

    • 快速應用程式

      • 快速影印:40個字元

      • 快速傳真:40個字元

      • 快速掃描器:40個字元

    • 傳統應用程式

      • 影印機 (傳統):34個字元

      • 文件伺服器:34個字元

      • 傳真 (傳統):20個字元

      • 掃描器 (傳統):34個字元

  • 若將指定的程式登記為預設,其設定值將成為預設值,當清除或重設模式,或是開啟機器電源後,則不需叫用程式也會顯示那些設定。請參閱變更初始畫面的預設功能

  • 當您在程式中指定的紙匣沒紙,而有一個以上的紙匣中裝有相同尺寸的紙張時,則會先選擇[紙匣紙張設定]索引標籤中的[紙匣優先順序:影印機][紙匣優先順序:傳真]中優先順序最高的紙匣。關於詳細資訊,請參閱「連接機器/系統設定」中的「紙匣紙張設定」。

  • 只有選擇[掃描器功能][登錄目的地設定][包含目的地],才能將目的地登記到掃描器模式的程式。關於設定的詳細資訊,請參閱「掃描」中的「一般設定」。

  • 包含保護代碼的資料夾目的地,無法登記到掃描器模式的程式。

  • 只有刪除或覆寫程式才會刪除程式;關閉電源或按下[重設]不會刪除程式。

  • 若使用傳統應用程式,有的程式號碼代表該程式已登記。

  • 您可以將程式登記至[首頁]畫面,並輕鬆地叫用這些程式。關於詳細資訊,請參閱新增圖示至[首頁]畫面。在文件伺服器模式所儲存程式的捷徑,無法登記至[首頁]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