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印机、文件服务器和扫描仪功能最多可分别注册25个程序。
以下设置可注册到程序中:
复印机:
原稿类型、浓度、纸盘/手送台、保存文件(用户名、密码和要保存的目标文件夹除外)、同步裁剪、可变裁剪、自动缩小/放大、用户自动缩/放、印后处理、调整打印位置、编辑/印记、合并、缩小/放大、复印件数量、原稿方向
文件服务器(在初始文件打印屏幕上):
自动缩小/放大、印后处理、调整打印位置、缩小/放大、打印件数量/打印浓度、原稿方向
扫描仪:
扫描设置、等待下一原稿、浓度、原稿进纸类型、发送文件类型/名称(安全设置除外)、保存文件 (用户名、密码和要保存的目标文件夹除外)、 预览、文字、主题、安全、回执
本节以复印功能为例讲述如何使用该功能在程序中注册功能。
按控制面板左上角的[主页]键,然后按[主页]屏幕上的[复印机]图标。

编辑复印设置,使所有要储存在一个程序中的功能被选中。
按[编入]键。

按[编入]。
按要注册的程序编号。

输入程序名称。
按[确定]。
按[退出]。
![]()
可以输入长达34个字符的程序名。
将指定程序注册为默认值时,它的值便成为默认设置,当清除或重置模式时,或者在打开机器开关后,在不按[编入]键的情况下便会显示该值。请参见更改初始屏幕的默认功能。
当您在程序中指定的纸盘为空并且其中包含多个装有相同尺寸纸张的纸盘时,将首先选择[纸盘纸张设置]选项卡中[纸盘优先顺序:复印机]下按优先级排列的纸盘。有关详细信息,请参见《连接机器/系统设置》中的“系统设置”。
仅当为[扫描仪功能]中的[目的地的编入设置]选择了[包含目的地]时,才能将目的地注册到扫描仪模式的程序中。有关设置的详细信息,请参见《扫描》中的“常规设置”。
具有保护代码的文件夹目的地不能注册到扫描仪模式的程序中。
关闭电源或按[重置]键不会删除所注册的程序,除非程序本身被删除或覆盖。
程序编号旁边带有
的表示已经进行过设置。
程序可注册到[主页]屏幕且可轻松调用。有关详细信息,请参见将程序的快捷方式注册到[主页]屏幕和在[主页]屏幕上添加图标。在文件服务器模式下存储的程序无法在[主页]屏幕上注册快捷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