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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傳送的設定項目的數值
項目
最大值
注解
可選擇電子郵件和掃描至資料夾的目的地數目
550個地址
-
可選擇用電子郵件進行傳送的目的地數目
500個地址
您最多可指定100個直接輸入的目的地,包括LDAP搜尋擷取的目的地。
可設定用掃描至資料夾進行傳送的目的地數目
50個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