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掃描 > 將掃描文件傳送至用戶端電腦 > 指定目的地或接收者 > 登記目的地電子郵件地址或資料夾
若中央管理功能正在使用中,通訊錄會由伺服器管理,且[登錄目的]就不能在機器的控制面板上使用。登錄目的地時,請諮詢管理員。
關於中央管理的詳細資訊,請參閱「連接機器/系統設定」的「管理員工具」。
使用掃描器應用程式時
關於如何使用應用程式的畫面,請參閱「[掃描器]畫面」。
使用掃描器(傳統)應用程式時
關於如何使用傳統掃描器功能的詳細資訊,請參閱在通訊錄中手動登記目的地的程序(傳統)。
關於如何使用傳統掃描器功能的詳細資訊,請參閱在通訊錄中登記最近使用的目的地的程序(傳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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