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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送設定

本節說明傳真功能下傳送設定選單中的使用者工具。

電子郵件大小上限

當另一方對所能接收的電子郵件訊息大小設有上限,或傳送含大量資料的電子郵件會造成問題時,您可以設定傳送電子郵件的大小上限。這項功能設定為開啟時,會中止傳送超過設定大小的電子郵件。

預設值:[關閉]

電子郵件超過檔案大小上限時,會輸出錯誤報告,並刪除電子郵件。

即使電子郵件未超過大小限制,但如果不符合伺服器設定的要求,仍可能遭到拒絕。

  1. 按下[傳真功能]

  2. 按下[傳送設定]

  3. 按下[電子郵件大小上限]

  4. 按下[開啟]

  5. 使用數字鍵輸入電子郵件大小上限,然後按下[井字號]。

    電子郵件大小上限可以介於128與102,400 KB。

  6. 按下[確定]

  7. 按下[結束]

登錄/變更/刪除標準訊息

登錄將會列印在對方原稿首頁上方的標準訊息。在傳送問候語等個人化訊息時很有幫助。

您可以登錄三個標準訊息。您無法變更「機密」、「緊急」、「請電」或「複製到相關的部分」訊息。

登錄及變更的程序相同。

關於如何輸入文字的詳細資訊,請參閱「開始使用」中的「輸入文字」(若使用傳統應用程式)。

  1. 按下[傳真功能]

  2. 按下[傳送設定]

  3. 按下[登錄/變更/刪除標準訊息]

  4. 請確定已選擇[登錄/變更]

    若要刪除已登記的標準訊息,請按[刪除],接著選擇想要刪除的訊息後,再按[刪除]。然後進往步驟8。

  5. 選擇要登錄或變更的訊息。

  6. 輸入新訊息。

  7. 按下[確定]

  8. 按兩下[結束]

記憶檔案傳送 (如果無法列印)

如果印表機已停止運作或用盡碳粉或紙張,您可以將傳真記憶體中的檔案傳送到另一部機器,以進行列印。請注意,這項功能會轉傳記憶體中儲存的所有文件,包括使用記憶鎖住接收的檔案。請僅在緊急狀況中使用這項功能。關於詳細資訊,請參閱記憶體檔案傳輸(如果無法列印)

備份檔案傳送設定

您可以指定是否以記憶傳送的方式,將檔案備份傳送至選擇的資料夾。

透過將[備份檔案傳送設定]設為[開啟],並選擇目的地資料夾,您就可以使用本機的控制面板、Web Image Monitor或LAN-Fax,將記憶傳送所傳送檔案的備份,自動傳送到選擇的資料夾。

附檔的名稱格式為「通訊結果加目的地加年份、月份、日期、小時、分鐘」。例如,在20XX年8月31日14:40,以TIFF格式傳送至ABCD公司的檔案名稱為「OK-ABCD COMPANY-20XX08311440.tif」。

如果傳送傳真至多個目的地的傳送結果包含OK與NG,則附加檔案的名稱會包含OKNG。

如果傳送傳真至多個目的地,則附加檔案的名稱會在「目的地」後包含「&」。

如果使用登入使用者名稱或使用者代碼登入機器,則附加檔案名稱的格式為「通訊結果加目的地加年份、月份、日期、小時、分鐘加登入使用者名稱或使用者代碼」。

如果檔案名稱重複,會在檔案名稱結尾加上數字。

從通訊錄選擇備份檔案的目的地資料夾。

當指定的目的地使用中央通訊錄管理功能被更新時,在更新後多工緩衝處理的文件會被傳送至目的地。

預設值:[關閉]

如果將[備份檔案傳送設定]設為[開啟],但是備份檔案傳送失敗,本機會自動列印備份檔案傳送通訊失敗報告。

  1. 按下[傳真功能]

  2. 按下[傳送設定]

  3. 按下[備份檔案傳送設定]

  4. 按下[開啟]

    如果已經登錄資料夾,會顯示資料夾名稱。若要變更資料夾,請按下[資料夾]後,前往步驟5。

  5. 指定備份的資料夾,然後按下[確定]

  6. 按下[確定]

  7. 按下[結束]

註

  • 關於如何變更傳真功能的詳細資訊,請參閱「連接機器/系統設定」中的「存取使用者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