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可以使用遠端傳真功能,連接至具備傳真功能的機器(主機器),就可以從不具傳真功能的機器(子機器)收發傳真。您可以藉由在子機器上使用[遠端傳真]畫面,來指示主機器傳送傳真。在子機器掃描的文件將透過網路傳送到主機器,並且從主機器傳真到目的地。
在G3線路上可進行遠端傳真傳送。
在子機器上,您可以將傳真號碼新增到通訊錄,並對於沒有傳真功能的子機器配置傳真功能。
關於此功能所需選購單元的詳細資訊,請參閱「開始使用」中的「需要選購配置的功能」。
若要使用這項功能,請進行下列步驟:
透過網路將子機器連線到主機器。
在主機器系統設定選單的[登錄/變更/刪除遠端機器]中,指定子機器的IP位址或主機名稱。
您最多可以指定六個子機器。
如果無法在主機器上登記子機器,請檢查子機器的設定。如果子機器上的[登錄/變更/刪除遠端機器]登記了另一部機器,將無法登記子機器。
在子機器系統設定選單的[登錄/變更/刪除遠端機器]中,指定主機器的IP位址或主機名稱。
您可以指定一個主機器。
關於如何將機器連接至網路的詳細資訊,請參閱「連接機器/系統設定」中的「連接機器」。
如果使用使用者驗證,請在主機器與子機器間選擇相同的驗證方式。關於機器驗證設定的詳細資訊,請參閱「安全性指南」的「設定使用者驗證」。
關於如何指定子機器與主機器的IP位址或主機名稱的詳細資訊,請參閱「連接機器/系統設定」中的「管理員工具」。
具備傳真功能的機器不能當作子機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