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印表機已停止運作或用盡碳粉或紙張,您可以將傳真記憶體中的檔案傳送到另一部機器,以進行列印。請注意,這項功能會轉傳記憶體中儲存的所有文件,包括使用記憶鎖住接收的檔案。請僅在緊急狀況中使用這項功能。
可指定傳真或IP-Fax目的地為轉傳目的地。無法指定網際網路傳真、電子郵件或資料夾目的地為轉傳目的地。
若要在畫面上顯示「SIP」和「H. 323」,請在 傳真功能選單上的「初始設定」進行設定。若您正在使用SIP,請指定[啟用IP-Fax SIP]和[SIP設定]。如果使用H.323,請指定[啟用IP-Fax H. 323]和[H. 323設定]。關於這些設定的詳細資訊,請參閱初始設定。
按下[傳真功能]。
按下[傳送設定]。
按下[記憶檔案傳送 (如果無法列印)]。
選擇轉傳目的地的線路或通訊協定。
在[選擇線路]中選擇線路或通訊協定。指定IP-Fax目的地時,按下[H.323]或[SIP]。
輸入轉傳目的地。
根據需要指定SUB/SID碼。
按下[傳送SUB碼],使用數字鍵輸入SUB碼,然後按下[確定]。
如果需要密碼,按下[密碼(SID)],使用數字鍵輸入SID碼,然後按下[確定]。
按下[開始]。
按下[結束]。
文件在自動轉傳後不會刪除。而是儲存在機器中。
可以轉傳的文件包括機密文件、使用記憶鎖住接收到的文件,或是接收並儲存於硬碟上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