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過標頭
 

使用ADF傳送原稿(傳統)的程序

1按下中央畫面下方的[首頁]操作面板畫面說明圖)。

2按下[傳真(傳統)]圖示。

3確定畫面顯示「就緒」。

4請確定[立即傳送]未反白顯示。

操作面板畫面說明圖

5將原稿放入ADF。

關於詳細資訊,請參閱「紙張規格和裝入紙張」。

關於如何放置原稿,以使用傳真機功能進行傳送的詳細資訊,請參閱放置要傳送的原稿

6進行掃描設定(例如,掃描尺寸和解析度)。

操作面板畫面說明圖

關於掃描設定的詳細資訊,請參閱掃描設定

7視需要進行傳送設定(例如,[傳送模式])。

8指定目的地。

您可以直接輸入目的地的號碼或位址,或按下目的地鍵,從通訊錄中選擇。

如果操作錯誤,請按下[清除],然後重新輸入。

操作面板畫面說明圖

關於指定目的地的詳細資訊,請參閱指定目的地

9傳送同一份原稿至多個目的地時(廣播),請指定下一個目的地。

10如果傳送文件至網路傳真或電子郵件目的地,或啟用電子郵件傳送結果功能,請指定傳送者。

關於詳細資訊,請參閱傳送者設定

11按下[開始]

註

  • 如果記憶體已滿(畫面右上方的「記憶」會顯示0%),則會停用記憶傳送。請使用立即傳送。

  • 如果登錄的目的地合計總數超過上限值,則只能使用立即傳送。

  • 若要將文件傳送至網路傳真或電子郵件目的地,或想使用電子郵件傳送結果功能,必須在通訊錄中登記傳送者的電子郵件地址。若未在通訊錄中登記傳送者或傳送者的電子郵件地址,請事先進行登記。關於登記方式的詳細資訊,請參閱「連接機器/系統設定」中的「登記位址和使用者」。

  • 如果啟用了自動指定傳送者名稱功能,會自動指定傳送者,您可略過這項程序。

  • 關於下列項目的上限值,請參閱上限值

    • 可儲存於記憶體以進行記憶傳送的文件數量

    • 可儲存於記憶體的頁數(使用A4標準<ITU-T 井字號1 Chart>)

    • 每個檔案可以指定的目的地數量

    • 所有檔案可以指定的目的地數量(包括記憶體中的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