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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印儲存的文件

列印文件伺服器中已儲存的文件。

您可在列印畫面指定的項目如下:

關於各項功能的詳細資訊,請參閱各節。

1選擇一個資料夾。

操作面板畫面說明圖

2選擇要列印的文件。

3若要一次列印兩份(含)以上的文件,請重複步驟2。

最多可列印30份文件。

4指定列印條件時,請按下[至列印畫面],然後配置列印設定。

5使用數字鍵輸入列印影本數量。

您可輸入的數量上限為99。

6按下[開始]

註

  • 如果已為文件指定密碼,請輸入密碼,然後按下[確定]

  • 若要取消選擇,請按下已選擇(反白)的按鍵。

  • 按下[重設],即可取消每個選擇。

  • 按下[順序],依列印順序顯示選擇的文件。

  • 按下[回到檔案清單],即可返回文件選取畫面。

  • 可使用畫面左邊的[使用者名稱][檔案名稱]搜尋目標文件。關於搜尋目標文件的詳細資訊,請參閱搜尋儲存的文件

  • 當選擇兩份或兩份以上的文件時,請按下[向上鍵]或[向下鍵],確認文件的使用者名稱、檔案名稱與列印順序。

  • 操作結束後,影印和印表機功能會保留指定的列印條件,並於下次列印時套用。傳真功能不具有儲存列印條件的功能。

  • 若選取兩份或兩份以上的文件,列印條件會儲存在第一份文件,而非後續文件。

  • 若一次列印兩份或兩份以上的文件,指定給第一份文件的列印條件會套用到之後的所有文件。

  • 由於尺寸或解析度不同,某些選擇的文件可能無法列印。

  • 使用傳真機功能儲存的文件,無法指定「戳記」功能。

  • 您可在使用者工具中的[影印數量上限]下,變更列印數量上限。關於詳細資訊,請參閱一般功能

  • Web Image Monitor可讓您在電腦上列印儲存在文件伺服器中的文件。關於Web Image Monitor啟動程序,請參閱以Web Image Monitor顯示儲存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