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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送传送结果

可使用电子邮件传送结果功能将报告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计算机,然后在计算机上确认结果。

可用的报告有:

有关电子邮件传送结果的详细信息,请参见通过电子邮件确认传送结果

必须先在通讯簿中注册报告发送目的地的电子邮件地址。有关注册电子邮件地址的详细信息,请参见“连接机器/系统设置”中的“电子邮件目的地”。

注

  • 有关报告的内容的详细信息,请参见通信结果报告(记忆传送)立即传送结果报告(立即传送)SEP代码接收结果报告

  • 如果不希望报告中出现文本混乱现象,请在电子邮件应用程序设置中选择一种等宽字体。

  • 如果含有除英文外的其他语言的电子邮件信息由该机器发送,信息内容可能被篡改。

  • 使用"发送者姓名"功能选择发送者时,会将传送结果发送至已注册的发送者电子邮件地址。在目的地列表中的"因特网传真目的地"或电子邮件目的地中选择发送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