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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信息印记

使用此功能在发送的首页原稿顶部加上标准信息印记。

标准信息有四种类型:“机密”、“急件”、“请致电”和“分发到相关部门”。如果要使用其他信息,请在传真特性菜单的[编入/更改/删除标准信息]中注册信息。有关如何注册信息的详细信息,请参见发送设置

使用此功能时,标签插入的第三行不会打印。

如果要加上标准信息印记的区域附近有图像存在,该图像将被删除。

使用传真应用程序时

操作面板屏幕插图

有关如何使用应用程序屏幕,请参见“[传真]屏幕”。

使用传真(传统)应用程序时

有关如何使用传统传真功能的详细信息,请参见设置标准信息印记的步骤(传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