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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無法使用的紙張
若要避免錯誤與夾紙,請勿使用下列紙張:
適用於噴墨印表機的紙張、感熱傳真紙、美術紙、打孔線紙、反摺邊紙或開窗信封
彎曲、折疊或有摺痕的紙張、打孔紙、光滑紙、碎紙、粗紋紙、不挺的薄紙,以及粉狀霧面紙
如果列印到已印過的頁面,可能會發生錯誤。請務必只列印在空白面。
即使是支援的紙張種類,若存放不當也可能會造成夾紙或故障。
如果列印至粗紋紙,則輸出影像可能會模糊。
請勿裝入已在另一部印表機上列印過的紙張。
紙張存放
存放紙張時,請務必遵照下列注意事項:
請勿將紙張存放在陽光直射處。
避免將紙張存放在潮濕處(濕度:70%或更低)。
存放在平坦的表面。
請勿直立存放紙張。
開封之後,請以塑膠袋存放紙張。
列印區域
以下顯示本印表機對紙張的建議列印區域:
列印區域
進紙方向
4.2 mm(0.2英吋)
4.2 mm(0.2英吋)
視紙張尺寸、印表機語言和印表機驅動程式設定而定,列印區域可能有所不同。
手送台建議的列印區域,送紙方向的長度最長可達432 mm(17英吋)。
視印表機驅動程式設定而定,您可能可以在建議列印區域外列印。但是,實際輸出結果可能不如預期,或發生進紙問題。
如果啟用了[邊緣到邊緣列印],可以設定以下項目後再列印:將左、右、下的邊界(以送入方向為準)縮小到0 mm,前緣的邊界可縮小最多2.7 mm。關於詳細資訊,請參閱列印設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