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功能可指定每位使用者的列印量限制。如果每位使用者可以指定的列印量達到上限,將取消列印工作,將顯示指出列印量已達到上限的訊息。
如果啟用中央管理,您可以指定是否使用中央管理管理列印成品的數量。關於中央管理的詳細資訊,請參閱「連接機器/系統設定」的「管理員工具」。
列印數量
列印數量的計算方式為,將頁數乘以單位計數。
單位計數可以根據列印條件來指定。例如:單位計數為10時,如果列印1頁,那麼列印數量將為10。
機器會追蹤每位使用者的列印數量。
項目 |
說明 |
設定 |
---|---|---|
到達上限時,機器執行的動作 |
指定是否要限制列印數量及限制列印的方式。
若啟用了中央管理,且管理伺服器上的「列印使用數量限制」設為[集中管理],管理伺服器的設定會套用到受管理的用戶端。 |
|
列印使用數量限制:單位計數設定 |
您可以針對每位使用者指定下列4種情況下的列印數量限制。
即使啟用了中央管理,仍會套用機器的列印設定。 |
0至200 (每個列印條件的預設每頁單位計數為1。) |
列印數量限制的注意事項
如果發生下列情況,將無法列印:
使用者已登入並通過驗證時,在通訊錄中登記的登入使用者名稱或使用者代碼遭到變更。
如果發生下列情況,列印數量管理將無法正常運作:
在Windows或LDAP驗證下,使用者使用多個登入使用者名稱,登入至相同的使用者帳戶,而這些登入名稱在通訊錄中登記為不同使用者。
列印量不會套用於下列操作:
從不支援目前驗證方法的作業系統中進行列印
使用「以電子郵件傳送列印」功能、已接收的傳真、LAN-Fax資料和由傳真功能儲存的檔案來列印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