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可在掃描器功能中,分別限制目的地清單的使用。
目的地之使用限制(傳真)、目的地之使用限制(掃描器)
您可以禁止將傳真和掃描文件傳送到通訊錄登記以外的位址。啟用這項功能可禁止使用者手動輸入對方的傳真號碼、電子郵件地址或資料夾目的地。
限制新增使用者目的地(傳真)、限制新增使用者目的地(掃描器)
使用[登錄目的]之後,即可禁止將對於傳送傳真和掃描的文件手動輸入的地址登記到通訊錄。另外,使用此設定時,只有使用者管理員能將新使用者登記在通訊錄中,以及變更現有已登記使用者的密碼和其他資訊。此外,即使將這些功能設定為[開啟],已登記為目的地的使用者仍可以變更其密碼。只有使用者管理員能變更密碼以外的項目。
從控制面板以使用者管理員身份登入。
按下[系統設定]。
按下[管理員工具]。
按下[次頁]。
按下[延伸安全]。
按下[次頁]。
將「目的地之使用限制」或「限制新增使用者目的地」設為[開啟]。
對於傳真和掃描器功能指定這些設定。
如果將「目的地之使用限制(傳真)」設定為[開啟],將不會出現「限制新增使用者目的地(傳真)」。同樣地,如果將「目的地之使用限制(掃描器)」設定為[開啟],將不會出現「限制新增使用者目的地(掃描器)」。
按下[確定]。
按下[登出]。
會出現確認訊息。如果您按下[確定],將會自動登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