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節說明如何在登記特殊傳送者時指定自動轉傳。
您可以將傳真、IP-Fax、網路傳真、電子郵件或資料夾目的地,登記為自動轉傳目的地。
針對每一個特殊傳送者,可登記一個自動轉傳目的地。若要登記兩個或以上的自動轉傳目的地,請使用群組目的地。關於群組中可登記目的地的數量上限,請參閱上限值。
關於自動轉傳功能的詳細資訊,請參閱自動轉傳已接收文件。
按下[根據傳送者自動轉傳]。
選擇[開啟]或[關閉]。
如果選擇[關閉],前往步驟6。
使用目的地清單來指定終端接收者,然後按下[確定]。
按下[傳真]、[網路傳真]、[電子郵件]或 [資料夾],即可切換傳輸類型。
將網路傳真或電子郵件目的地指定為自動轉傳目的地時,請根據需要,在[安全性]中進行設定。
若要加密電子郵件,請按下[加密]。
若要為電子郵件附加簽名,按下[簽名]。
完成所有設定後,按下[確定]。
若要在轉傳文件上列印自動轉傳標記,請務必選取[列印自動轉傳標記]。
按下[確定]。
選擇[與基本設定相同]所產生的設定,與針對[接收設定]中[接收檔案設定]的[自動轉傳]所進行的設定相同。
關於[安全性]設定的詳細資訊,請參閱網路傳真/電子郵件的加密與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