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能將原稿置於可判讀的方向(例如,A4或81/2 × 11),請將原稿旋轉90度,然後置於無法判讀的方向。
將原稿放置在曝光玻璃上
將原稿放置在ADF中
請依原稿方向指定可判讀或無法判讀的方向。如果未正確指定方向,套用某些功能可能會導致輸出品與預期不同。
不可判讀的方向
如果不能將原稿置於可判讀的方向(例如A4或81/2 × 11),請依無法判讀的方向放置,然後選擇此模式。
可判讀的方向
如果原稿方向符合影印紙之一,請選取此模式。
使用雙面與合併等功能時,請務必正確指定原稿方向。例如,下圖顯示,若選取了合併功能,該如何影印A4或81/2 × 11原稿:
按下[原稿設定]。
選擇原稿方向,然後按下[確定]。
建議此功能與自動縮小/放大功能搭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