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节阐述了如何输入字符。
输入字符时,字符将显示在光标位置。若在光标位置已经有字符,输入的字符则显示在该位置之前。

选择键
位于显示屏底部的相应功能项。
示例:当本手册指示您按[ab/AB/12]时,请按文本输入屏幕左下方的选择键。
按下左选择键在小写、大写和数字字符之间切换输入模式。
按下右选择键以显示可以输入的符号列表。
[跳过]键
清除输入的文本和数字,然后返回至上一状态。
滚动键
按下将光标朝每个方向移动。
当[
] [
] [
] [
] 键出现在本手册中时,按相同方向的滚动键。
[确定]键
确认输入的文本和数字,然后显示下一个菜单。
数字键
要使用数字键输入文本,请按[ab/AB/12]选择文本输入模式。
重复按下一个数字键时,字符根据所按键上显示的顺序进行更改。
[清除]键
删除处于光标位置的字符。即使光标处于字符右侧,也可删除行右端的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