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传真 > 其他传送功能 > 标准信息印记
标准信息有四种类型:“机密”、“急件”、“请致电”和“分发到相关部门”。如果要使用其他信息,请在“传真机特性”菜单的[编入/更改标准信息]中编写信息。有关如何注册信息的详细信息,请参见 发送者设置。
使用此功能时,标签插入的第三行不会打印。
如果要加上标准信息印记的区域附近有图像存在,该图像将被删除。
按[发送设置]。
![操作面板屏幕插图](../image/scrn001.gif)
按[
]三次,然后按[选项设置]。
按[标准信息]。
选择要印记的标准信息,然后按[确定]。
如果所需的项目未显示,请使用[
]或[
]在列表中滚动。
按两次[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