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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信息印记

使用此功能在发送的首页原稿顶部加上标准信息印记。

标准信息有四种类型:“机密”、“急件”、“请致电”和“分发到相关部门”。如果要使用其他信息,请在“传真机特性”菜单的[编入/更改标准信息]中编写信息。有关如何注册信息的详细信息,请参见 发送者设置

使用此功能时,标签插入的第三行不会打印。

如果要加上标准信息印记的区域附近有图像存在,该图像将被删除。

1[发送设置]

操作面板屏幕插图

2按[下箭头键]三次,然后按[选项设置]

3[标准信息]

4选择要印记的标准信息,然后按[确定]

如果所需的项目未显示,请使用[上箭头键]或[下箭头键]在列表中滚动。

5按两次[确定]

注

  • 机器不能印记多个标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