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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回执通知

您可以使用电子邮件或日志确认发送的文件是否已正确收到。

接收者将发回一条回执消息。一旦收到回执消息,日志的结果栏中将显示“OK”,使发送者确知传送文件已收到。

只有当接收机器支持MDN(消息处理通知)时,才可使用回执功能。

1[发送设置]

操作面板屏幕插图

2按[下箭头键]四次,然后按[回执]可将其高亮显示。

3[确定]

注

  • 如果因特网传真或电子邮件未正常收到,结果栏中将显示“错误”。

  • 日志中只显示最近50次通信。如果您未在最近50次通信完成之前收到回执消息,日志的结果栏中可能不会打印“OK”。即使对方已正常收到邮件,可能也会发生这种情况。

  • 如果指定邮件列表地址,请不要设置回执。否则,您将收到电子邮件收件人发送的多条回执消息,而每次收到新回执消息时都会覆盖结果栏。但是,如果收到表示错误的回执消息,则“错误”将显示在结果栏中并无法覆盖,即使您在该错误消息之后收到表示“成功”的回执消息。

  • 回执结果只显示在日志中。所有其他文件、列表和传送报告中的结果栏均显示“--”。

  • 回执消息本身并不记录在日志中。

  • 您不能使用回执广播因特网传真或电子邮件。文件将按它们被指定时的顺序发送至目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