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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主页]屏幕上添加图标

您可以添加复印机或扫描仪模式中保存的程序的快捷方式。

注

  • 在文件服务器模式下存储的程序无法在[主页]屏幕上注册快捷方式。

  • 在标准屏幕上可显示最多含有32个字符的快捷方式名称。如果快捷方式名称的长度超过32个字符,则第32个字符会被替换为“...”。在简单屏幕上只可显示30个字符。如果快捷方式名称的长度超过30个字符,则第30个字符会被替换为“...”。

  • 有关如何编制程序的详细信息,请参见在程序中注册功能

  • 有关使用[编入]屏幕注册快捷方式的步骤的详细信息,请参见将程序的快捷方式注册到[主页]屏幕

  • 最多可以注册72个功能和快捷方式的图标。如果达到上限值,可删除一些不用的图标。有关详细信息,请参见删除[主页]屏幕上的图标

  • 您可以更改图标的位置。有关详细信息,请参见更改[主页]屏幕上的图标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