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過標頭
 

刪除資料夾

資料夾可由檔案管理員或使用者刪除。

若要刪除旁邊有鎖圖示的資料夾,需要該資料夾的密碼。

如果使用者忘記存取資料夾的密碼,檔案管理員可加以變更。

檔案管理員不須使用密碼即可刪除資料夾。

資料夾若包含使用者無權限刪除的檔案,則無法刪除。

共用資料夾無法刪除。

1從控制面板以檔案管理員或使用者身份登入。

2關閉初始設定畫面。

  • 使用標準操作面板時:

    按下[使用者工具/計數器]鍵。

  • 使用Smart Operation Panel時:

    按下畫面右上方的[使用者工具/計數器] (操作面板畫面說明圖)。

如果出現訊息“您沒有使用此功能的權限。”,請按下[結束]

3按下控制面板上的[首頁]鍵,然後按下[文件伺服器]圖示。

如果出現訊息“您沒有使用此功能的權限。”,請按下[結束]

首頁鍵說明圖

4按下[編輯資料夾]

操作面板畫面說明圖

5選擇資料夾。

6按下[刪除]

7如果出現密碼輸入畫面,請輸入資料夾的密碼,然後按下[確定]

如果檔案管理員已登入,就不會出現密碼輸入畫面。

8按下[刪除]

9登出。

註

  • 這也可以透過Web Image Monitor來指定。關於詳細資訊,請參閱Web Image Monitor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