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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目的地

本節說明登記、變更和刪除電子郵件目的地的程序。

登記電子郵件目的地後,您就不需每次都要輸入電子郵件地址,並且可使用電子郵件,傳送以掃描器或傳真功能掃描的檔案。

註

  • 您可以從LDAP伺服器選擇電子郵件地址,然後登記在通訊錄中。請參閱「掃描」中的「將掃描文件傳送至用戶端電腦」。

  • 您可以設定機器每次進行傳送時,便會以電子郵件發送傳送結果報告。請參閱「傳真」中的「傳送傳送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