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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器功能中的[選擇儲存的檔案]畫面

本節說明如何顯示儲存的檔案的清單。

要顯示儲存的檔案,請按下初始掃描器顯示畫面上的[選擇儲存的檔案]。您可將儲存的檔案整理到各個資料夾。若要檢視資料夾的檔案清單,請觸碰資料夾鍵。

資料夾清單畫面

操作面板畫面說明圖編號標註說明圖

檔案清單畫面

操作面板畫面說明圖編號標註說明圖

  1. [No.][資料夾名稱][建立日期/時間]

    按下要使用的項目,即可排序資料夾。再選一次相同的項目,則會進行反向排序。

  2. [新資料夾]

    按下即可建立新資料夾。

  3. [編輯資料夾]

    按下即可變更資料夾名稱或密碼,或刪除該資料夾。

  4. 資料夾鍵

    按下即可顯示資料夾內儲存的檔案清單。如果為資料夾指定了密碼,鎖定圖示(操作面板畫面說明圖)會出現在資料夾名稱的左側。

  5. 清單/縮圖

    您可選擇以清單或縮圖顯示儲存的檔案。

  6. [傳送]

    按此鍵,可用電子郵件或掃描至資料夾傳送儲存的檔案。

  7. [管理/刪除檔案]

    按此鍵,刪除儲存的檔案或變更檔案資料。

  8. [使用者名稱][檔案名稱][日期]

    按這些鍵,可依所選的項目來排序檔案。再選一次相同的項目,則會進行反向排序。但是,檔案無法以反向傳送的方式排序。

  9. [詳細資料]

    按此鍵,可顯示所選檔案的詳細資料。

  10. [預覽]

    按此鍵,可顯示所選檔案的預覽畫面。關於詳細資訊,請參閱「掃描」的「查看從清單中選擇的已儲存檔案」。

  11. 儲存的檔案清單

    顯示儲存的檔案清單。

    如果清單中未顯示您想要選擇的檔案,請按下[向上鍵]或[向下鍵]以捲動畫面。如果為檔案指定了密碼,鎖定圖示(操作面板畫面說明圖)會出現在該檔案的使用者名稱左側。

  12. 用於搜尋檔案的鍵

    按這些鍵,可切換至依使用者名稱或檔案名稱搜尋檔案的畫面,或切換至顯示所有檔案的畫面。

註

  • 視安全設定而定,有些檔案可能不會出現在清單中。

  • 不是在掃描器功能下儲存的檔案不會出現在此畫面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