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可以在文件伺服器中儲存與管理傳真文件。
儲存於文件伺服器後,即可使用下列功能:
儲存之後,只要選擇文件,即可不限次數傳送這些文件。
儲存文件不會使用傳真記憶體。
您可以將多份已儲存文件,當做單份文件傳送和列印,並同時隨已掃描的原稿傳送。
如果機器的硬碟發生錯誤,儲存在機器上的資料可能會遺失。製造商不對任何因資料遺失造成的損害負責。
文件伺服器可儲存來自各功能的文件。
您只能傳送文件伺服器中使用傳真功能儲存的文件。您無法傳送使用影印、印表機,或掃描器功能儲存於文件伺服器內的文件。
關於此功能所需選購單元的詳細資訊,請參閱「開始使用」中的「需要選購配置的功能」。
即使斷電或關閉主電源開關,也不會刪除已儲存的檔案。
您可以指定在特定天數後,機器是否自動從文件伺服器刪除文件。您可以使用[系統設定]中的[自動刪除文件伺服器中的檔案],變更這項設定。請參閱「連接機器/系統設定」中的「管理員工具」。
如果將傳真功能選單中的使用者參數(參數 24,位元 2)設定為「是」,則不管[自動刪除文件伺服器中的檔案]的設定為何,您都可以保留文件伺服器上所儲存的檔案。關於詳細資訊,請參閱參數設定。
您可以傳送、列印、刪除文件伺服器內的文件,或下載到電腦上,還可以使用Web Image Monitor變更文件的資訊。關於如何下載文件的詳細資訊,請參閱「影印/文件伺服器」中的「文件伺服器」。
關於下列項目的上限值,請參閱上限值:
使用傳真功能可儲存於文件伺服器的文件數量
可儲存於文件伺服器的每份文件的頁數
可儲存於文件伺服器的頁數(總數 - 影印功能、傳真功能、印表機功能和掃描器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