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過SMTP接收的電子郵件可轉送至其他傳真機。
轉送透過SMTP接收的電子郵件前,您必須先將傳真功能選單的[SMTP接收檔案傳送設定]設定為[開啟]。請參閱SMTP接收檔傳送設定。
如下指定電子郵件地址,傳送者可以請求將傳送至其他傳真機的電子郵件轉傳出去:
傳真號碼
fax=目的地傳真號碼@本機的主機名稱.網域名稱
範例:若要轉傳至212-567-1234這個傳真號碼:
fax=2125671234@aaa.abcdcompany.com
通訊錄中登記的單一目的地
fax=五位數以下的登記號碼@本機的主機名稱.網域名稱
範例:若要傳送至00001這個目的地號碼:
fax=00001@aaa.abcdcompany.com
通訊錄中登記的群組目的地
fax=五位數以下的登記號碼@本機的主機名稱.網域名稱
範例:若要傳送至登錄在00004這個群組號碼的目的地:
fax=00004@aaa.abcdcompany.com
視安全設定而定,可能無法使用這個功能。
如果傳真功能選單的[SMTP接收檔案傳送設定]設定為[關閉],則接收電子郵件轉傳請求時,機器將向SMTP伺服器回報錯誤訊息。
您可以進行設定,限制轉傳至指定的寄件者。
使用這個功能,您可以從電子郵件應用程式透過本機,同時將文件傳送到電子郵件地址以及G3傳真機的目的地。
關於群組中可登記目的地的數量上限,請參閱上限值。
若使用中央通訊錄管理功能更新指定為轉送目的地的目的地,指定的文件會轉送到下列目的地:
若將目的地指定為傳真、IP-Fax、網路傳真或電子郵件目的地,則文件會在更新前轉送到目的地。
若將目的地指定為資料夾目的地,文件會在更新後才轉送到目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