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過標頭
 

自動轉傳已接收文件

本機器可將所接收的文件轉傳至機器內登錄的其他目的地。

若要使用這項功能,請事前指定自動轉傳目的地。您可以將傳真、IP-Fax、網路傳真、電子郵件或資料夾目的地,登記為自動轉傳目的地。請參閱接收檔案設定

自動轉傳收到的文件說明圖

您也可以設定機器,根據傳送者將接收到的文件轉傳至特定目的地。若要這麼做,請在傳真功能選單的[登錄特殊傳送者]中,將傳送者登記為特殊傳送者,並指定每位傳送者的自動轉傳目的地。關於登記特殊傳送者的方法的詳細資訊,請參閱以不同方式對待的特殊傳送者

註

  • 關於群組中可登記目的地的數量上限,請參閱上限值

  • 透過記憶鎖住和轉傳請求所接收的文件,不會自動轉傳給另一方。

  • 使用者參數(參數37,位元4)可讓您在傳送至資料夾檔案的名稱中,加入傳送者的名稱。不過,如果接收者的作業系統無法接受檔案名稱中的某些字元,會造成檔案名稱呈亂碼和資料遺失。為防止這種情況發生,利用使用者參數(參數37,位元5),將檔案名稱限制為單純字元。如果將檔案名稱限制為單純字元,但仍然發生錯誤,請停用在自動轉傳至資料夾的文件的檔案名稱中顯示傳送者的名稱。關於詳細資訊,請參閱參數設定

  • 使用傳真功能選單的使用者參數(參數38,位元7–0,以及參數39,位元7–0)時,您可以指定傳真重傳嘗試的次數及相距的間隔。接收者是資料夾目的地,而且目的地電腦的連線失敗時,可使用這些設定。關於詳細資訊,請參閱參數設定

  • 若使用中央通訊錄管理功能更新指定為自動轉傳目的地的目的地,多工緩衝處理的文件會自動轉傳到下列目的地:

    • 若將目的地指定為傳真、IP-Fax、網路傳真或電子郵件目的地,則文件會在更新前自動轉傳到目的地。

    • 若將目的地指定為資料夾目的地,文件會在更新後才自動轉傳到目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