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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原稿種類

選擇適合原稿的原稿種類。

有五個原稿種類可用:

文字

適用於主要為文字或列印字元的原稿。

文字/照片

適用於同時包含文字和照片或圖片的原稿。

照片

適用於照片或圖片。

淺色

適用於原稿為鉛筆書寫的較淡線條,或影印不清楚之便箋。

二次稿

適用於已影印過的原稿。能夠鮮明清晰地重現影印影像。

選擇[文字/照片][照片]時,可從下列來指定照片種類:

按下[照片種類]畫面上的[原稿種類指示],將顯示原稿種類說明。

1選擇原稿種類。

操作面板畫面說明圖

註

  • 如果影本暗部不均勻,請選擇[文字][照片],可讓列印成品較平順。

  • 您可在使用者工具的[一般功能]下,變更初始畫面顯示的原稿種類設定。關於詳細資訊,請參閱一般功能

  • 您可在使用者工具的[原稿種類顯示]下,選擇是否在初始畫面顯示原稿按鍵。關於詳細資訊,請參閱一般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