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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主页]屏幕上添加图标(使用标准操作面板时)

您可以使用浏览器功能为复印机、传真机或扫描仪模式下保存的程序或收藏夹中注册的网页添加快捷方式。

还可以查看从[主页]屏幕中删除的功能及嵌入式软件应用的图标。

注

  • 在文件服务器模式下存储的程序无法在[主页]屏幕上注册快捷方式。

  • 在标准屏幕上可显示最多含有32个字符的快捷方式名称。如果快捷方式名称的长度超过32个字符,则第32个字符会被替换为“...”。在简单屏幕上只可显示30个字符。如果快捷方式名称的长度超过30个字符,则第30个字符会被替换为“...”。

  • 有关如何编制程序的详细信息,请参见在程序中注册功能

  • 有关将网页注册到收藏夹的步骤的详细信息,请参见为收藏夹指定设置

  • 在公共收藏夹中注册的网页可以在[主页]屏幕上注册快捷方式。启用用户身份验证后,在用户收藏夹中注册的网页也可在用户的[主页]屏幕上注册快捷方式。

  • 有关使用[编入]屏幕注册快捷方式的步骤的详细信息,请参见将程序的快捷方式注册到[主页]屏幕

  • 最多可以注册72个功能和快捷方式的图标。如果达到限值,可删除一些不用的图标。有关详细信息,请参见删除[主页]屏幕上的图标(使用标准操作面板时)

  • 您可以更改图标的位置。有关详细信息,请参见更改[主页]屏幕上的图标顺序(使用标准操作面板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