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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將收到的傳真文件或掃描檔案,傳送到共用資料夾

在登記路徑名稱、使用者名稱和密碼後,每次使用傳真功能,將檔案傳送到共用資料夾時,只要選擇初始傳真畫面上顯示的目的地,即可存取共用資料夾。每次使用掃描器功能傳送檔案時,您也可以在初始掃描器畫面中選擇顯示的目的地,以存取共用資料夾。

若要使用Windows共用資料夾,請選擇SMB通訊協定。

若要將資料夾登記至FTP伺服器,請選擇FTP通訊協定。

若要將資料夾登記至NetWare伺服器,請選擇NCP通訊協定。

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