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可以使用電子郵件傳送結果功能,以電子郵件方式將報告傳送至電腦,然後在電腦上進行確認。
可用的報告包括如下:
通訊結果報告。
立即傳送結果報告。
SEP輪詢接收結果。
關於電子郵件傳送結果的詳細資訊,請參閱透過電子郵件確認傳送結果。
您必須先在通訊錄中,登記傳送報告目的地的電子郵件地址。關於登記電子郵件地址的詳細資訊,請參閱「連接機器/系統設定」中的「登記位址與使用者」。
關於報告內容的詳細資訊,請參閱通訊結果報告(記憶傳送)、立即傳送結果報告(立即傳送)、SEP碼接收結果報告。
若要瀏覽報告,且文字不要被中斷,請在電子郵件應用程式的設定中,選擇字元寬度相同的字型。
如果來自這部機器的電子郵件訊息包含英文以外語言的字元,訊息可能出現亂碼。
使用傳送者名稱功能選擇傳送者時,傳送結果會被傳送到已登記的傳送者電子郵件地址。從目的地清單的網路傳真目的地或電子郵件目的地中選擇傳送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