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送傳真至電子郵件地址(指定為電子郵件或網際網路傳真目的地)時,電子郵件的主旨與訊息顯示如下。
取決於電子郵件應用程式,接收的影像有所不同。
如果在Windows Server 2003/2003 R2中,選擇[所有用戶端連線都需要安全密碼驗證(SPA)],則無法進行接收電子郵件。
[傳送模式]中未指定主旨而傳送的電子郵件。
[傳送模式]中指定主旨而傳送的電子郵件。
寄件人
傳送者的名稱(電子郵件地址)
日期
電子郵件傳送的日期與時間
收件人
收件人的電子郵件地址
主旨
在傳送時顯示[傳送模式]中指定的主旨。如果未指定主旨,會自動以上述1中所示格式指定。
附加檔案
任何傳送者加入的文件都會以附加文件的方式顯示。
訊息
電子郵件內文中一定會加入下列資訊:
「本電子郵件由「主機名稱」(產品名稱)傳送詢問至:「管理員的電子郵件地址」」
您可以在系統設定選單的[主機名稱]和[管理員的電子郵件地址]中,檢查機器的主機名稱和管理員的電子郵件地址。關於[主機名稱]和[管理員的電子郵件地址]的詳細資訊,請參閱「連接機器/系統設定」中的「系統設定」。
傳送者名稱的顯示格式取決於戳記傳送者名稱以及其他功能的顯示格式。
主旨的顯示格式會視戳記傳送者名稱和其他設定而定。關於主旨的格式,請參閱自動產生的網路傳真/電子郵件主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