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連接機器/系統設定 > 登記位址和使用者 > 通訊錄 > 將掃描的檔案直接傳送到共用資料夾
在登記路徑名稱、使用者名稱和密碼後,每次使用掃描器功能來傳送檔案時,只要選擇初始掃描器畫面上顯示的目的地,即可存取共用資料夾。
若要使用Windows共用資料夾,請選擇SMB通訊協定。
若要將資料夾登記至FTP伺服器,請選擇FTP通訊協定。
關於詳細資訊,請參閱登記資料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