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传真 > 其他传送功能 > 标准信息印记
使用此功能在发送的首页原稿顶部加上标准信息印记。
标准信息有四种类型:“机密”、“急件”、“请致电”和“分发到相关部门”。如果要使用其他信息,请在传真机特性菜单的[编入/更改/删除标准信息]中注册信息。有关如何注册信息的详细信息,请参见 发送设置。
使用此功能时,标签插入的第三行不会打印。
如果要加上标准信息印记的区域附近有图像存在,该图像将被删除。
按[传送模式]。
选择[选项设置]。
按[标准信息]。
选择要印记的标准信息,然后按[确定]。
按两次[确定]。
机器不能印记多个标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