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印表機已停止運作或用盡碳粉或紙張,您可以將傳真記憶體中的檔案傳送到另一部機器,以進行列印。請注意,這項功能會轉傳記憶體中儲存的所有文件,包括使用記憶鎖住接收的檔案。請僅在緊急狀況中使用這項功能。
可指定傳真或IP-Fax目的地為轉傳目的地。無法指定網際網路傳真、電子郵件或資料夾目的地為轉傳目的地。
指定IP-Fax目的地時,請選擇[SIP]或[H.323]做為通訊協定。
若要在畫面上顯示[SIP]和[H. 323],請在傳真機功能選單的[初始設定]中,預先進行設定。如果使用SIP,請指定[啟用SIP]和[SIP設定]。如果使用H.323,請指定[啟用H.323]和[H.323設定]。關於這些設定的詳細資訊,請參閱 初始設定。
按下[傳真機功能]。
按下[傳送設定]。
按下[記憶檔案傳送]。
按下[
],然後選擇轉傳目的地的線路或通訊協定。
在[選擇線路]中選擇線路或通訊協定。指定IP-Fax目的地時,請按[H.323]或[SIP]。
按下[
],然後輸入轉傳目的地。
若要輸入IP-Fax目的地,請使用[手動輸入]。
按兩下[
],然後根據需要選擇SUB/SID碼。
按下[傳送SUB碼],利用數字鍵輸入SUB碼,然後按下[確定]。
如果需要密碼,按下[密碼(SID)],使用數字鍵輸入SID碼,然後按下[確定]。
按下[開始]鍵。
按兩下[結束]。
文件在自動轉傳後不會刪除。而是儲存在機器中。
可以轉傳的文件包括機密文件、使用記憶鎖住接收到的文件,或是接收並儲存於硬碟上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