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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憶檔案傳送

如果印表機已停止運作或用盡碳粉或紙張,您可以將傳真記憶體中的檔案傳送到另一部機器,以進行列印。請注意,這項功能會轉傳記憶體中儲存的所有文件,包括使用記憶鎖住接收的檔案。請僅在緊急狀況中使用這項功能。

可指定傳真或IP-Fax目的地為轉傳目的地。無法指定網際網路傳真、電子郵件或資料夾目的地為轉傳目的地。

指定IP-Fax目的地時,請選擇[SIP][H.323]做為通訊協定。

若要在畫面上顯示[SIP][H. 323],請在傳真機功能選單的[初始設定]中,預先進行設定。如果使用SIP,請指定[啟用SIP][SIP設定]。如果使用H.323,請指定[啟用H.323][H.323設定]。關於這些設定的詳細資訊,請參閱 初始設定

1按下[傳真機功能]

2按下[傳送設定]

3按下[記憶檔案傳送]

4按下[向下鍵],然後選擇轉傳目的地的線路或通訊協定。

[選擇線路]中選擇線路或通訊協定。指定IP-Fax目的地時,請按[H.323][SIP]

5按下[向上鍵],然後輸入轉傳目的地。

若要輸入IP-Fax目的地,請使用[手動輸入]

操作面板畫面說明圖

6按兩下[向下鍵],然後根據需要選擇SUB/SID碼。

按下[傳送SUB碼],利用數字鍵輸入SUB碼,然後按下[確定]

如果需要密碼,按下[密碼(SID)],使用數字鍵輸入SID碼,然後按下[確定]

7按下[開始]鍵。

8按兩下[結束]

註

  • 文件在自動轉傳後不會刪除。而是儲存在機器中。

  • 可以轉傳的文件包括機密文件、使用記憶鎖住接收到的文件,或是接收並儲存於硬碟上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