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能使用遠端傳真功能,連接至具備傳真功能的機器,就可以從不具傳真功能的機器收發傳真。您可以在機器上顯示[遠端傳真]畫面,指示遠端機器傳送傳真。從[遠端傳真]畫面,您可以將掃描的文件傳送至遠端機器,並指示遠端機器傳真該份文件。
在G3線路上可進行遠端傳真傳送。
您也可以在您的機器上,設定遠端傳真功能的使用者工具,並將傳真號碼新增至您機器的通訊錄。
關於本功能所需的選購單元的詳細資訊,請參閱開始使用中的「需要選購配置的功能」。
若要使用這項功能,必須事先完成下列項目:
透過網路將用戶端機器連接至遠端機器。
在遠端機器的系統設定選單中,針對控制遠端機器的機器,指定其IP位址或主機名稱。此外,請針對控制遠端機器的機器,在其系統設定選單中指定遠端機器的IP位址或主機名稱。
關於如何將機器連接至網路的詳細資訊,請參閱連接機器/系統設定的「連接機器」。
若使用使用者驗證,請在用戶端機器與遠端機器間選擇相同的驗證方式。
關於機器驗證設定的詳細資訊,請參閱安全性指南。
關於如何指定遠端機器的IP位址或主機名稱的詳細資訊,請參閱連接機器/系統設定的「管理員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