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傳真 > 接收 > 接收功能 > 自動轉傳已接收文件
本機器可將所接收的文件轉傳至機器內登錄的其他目的地。
若要使用這項功能,請事前指定自動轉傳目的地。您可以將傳真、IP-Fax、網際網路傳真、電子郵件或資料夾目的地,登記為自動轉傳目的地。請參閱 接收檔案設定。
您也可以設定機器,根據傳送者將接收到的文件轉傳至特定目的地。若要這麼做,請在傳真功能選單的「登錄特殊傳送者」中,將傳送者登記為特殊傳送者,並指定每位傳送者的自動轉傳目的地。關於登記特殊傳送者方式的詳細資訊,請參閱 以不同方式對待的特殊傳送者。
關於群組中可登記目的地的數量上限,請參閱 上限值。
透過記憶鎖住和轉傳請求所接收的文件,不會轉傳給另一方。
使用者參數(參數37,位元4)可讓您在傳送至資料夾檔案的名稱中,加入傳送者的名稱。不過,如果接收者的作業系統無法接受檔案名稱中的某些字元,會造成檔案名稱呈亂碼和資料遺失。為防止這種情況發生,利用使用者參數(參數37,位元5),將檔案名稱限制為單純字元。如果將檔案名稱限制為單純字元,但仍然發生錯誤,請停用在自動轉傳至資料夾的文件的檔案名稱中顯示傳送者的名稱。關於詳細資訊,請參閱 參數設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