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通常會透過SMTP伺服器傳送。但使用這項功能時,目的地電子郵件地址的網域部份會被讀取為SMTP伺服器的位址,而且傳送會略過SMTP伺服器。由於這可減少伺服器上的負載,傳送電子郵件時,無需考量從伺服器到目的地的傳送時間長短。
若要使用這項功能,對方的傳真機、電腦或伺服器必須:
與網路傳真相容(傳送至網路傳真目的地時)
所在環境必須能夠接收電子郵件(傳送至電子郵件目的地時)
連接至與本機相同的LAN
支援SMTP接收,並將接收通訊協定設為SMTP
指定目的地,以略過SMTP伺服器傳送文件的方法
有兩種方法:指定另一方的主機名稱,或指定另一方的IP位址。
若DNS伺服器上登記了對方的主機名稱,您可以將對方的主機名稱指定為目的地。若DNS伺服器未登記對方的主機名稱,請指定IP位址(而非指定主機名稱)。
若要透過IPv6網路傳送文件,您必須指定另一方的主機名稱(而非IP位址)作為目的地。
指定另一方的主機名稱
如下指定@之後的位址:「主機名稱」、「.(英文句點)」與「網域名稱」。
xxxx@另一方的主機名稱.網域名稱
例如,如果另一方的電子郵件地址為「abc@defcompany.com」,主機名稱為「HOST」,請依下列方式指定:
abc@HOST.defcompany.com
指定另一方的IP位址
以另一方的IP位址,取代電子郵件地址中的網域部份。
xxxx@[另一方的IP位址]
例如:如果另一方的電子郵件位址為「abc@defcompany.com」,而IP位址為「192.168.1.10」,請依下列方式指定:
abc@[192.168.1.10]
如果使用通訊錄來指定目的地,則會套用通訊錄中針對各目的地所進行的SMTP伺服器設定。
直接輸入目的地時,請使用這項程序,以手動方式進行SMTP伺服器設定。
按下[SMTP]。
按下[否]。
按下[確定]。
若要使用這項功能,必須將「SMTP伺服器」的連接埠編號設定為「25」。
若使用本功能傳送網路傳真或電子郵件,將停用另一方電腦或伺服器上設定的SMTP驗證。
如果對方使用這項功能傳送網路傳真或電子郵件,即使接收失敗,也不會傳送錯誤郵件通知給傳送者。
如果使用這項功能傳送網路傳真或電子郵件,即使傳送失敗,伺服器也不會傳送錯誤通知電子郵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