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過標頭
 

以手動輸入方式指定電子郵件目的地

指定目的地的電子郵件地址。

1按下[電子郵件],將傳送類型切換為電子郵件。

操作面板畫面說明圖

2按下[手動輸入]

3輸入電子郵件目的地,然後按下[確定]

若要新增目的地,請按下[新增],然後指定下一個目的地。

若使用通訊錄指定下一個目的地,請按下目的地鍵。

註

  • 您也可以輸入另一台支援網際網路傳真的機器的電子郵件地址。但請注意,只有TIFF-F檔案可透過網際網路傳真傳送。視目的地機器的型號而定,可能無法接受PDF檔案。

  • 若要變更已指定的目的地,請按下[編輯目的地],然後重新輸入目的地。

  • 視安全設定而定,可能不會顯示[手動輸入],而您可能無法輸入電子郵件地址。

  • 關於文字輸入的詳細資訊,請參閱開始使用中的「輸入文字」。

  • 關於一個目的地中可包含位數的上限,請參閱 上限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