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機可將掃描的文件影像轉換成電子郵件格式,再透過網路傳送此資料。
本機傳送的電子郵件可由另一部網路傳真機接收。傳送時,請輸入相關的電子郵件地址(網路傳真目的地),而非撥打想傳送目的地的電話號碼。如果另一端的機器支援T.37完整模式,可進行解析度和可用紙張尺寸等資料的雙向交換。
文件以TIFF檔格式,透過電子郵件附件傳送。
您也可以輸入電腦的電子郵件地址,做為網路傳真目的地。
關於本功能所需之選購單元的詳細資訊,請參閱開始使用中的「需要選購配置的功能」。
本機支援的網路傳真功能為相容於ITU-T Recommendation T.37。
請參閱電腦上所接收電子郵件的影像 ,以瞭解電腦實際上接收電子郵件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