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過標頭
 

重新傳送檔案

機器記憶體會儲存無法使用記憶傳送成功傳送的文件。利用這個程序重新傳送這些文件。

在傳真功能選單的使用者參數(參數24、位元0)中,將「將無法傳送的檔案儲存於記憶體」設定為「開啟」。請參閱 參數設定

1按下[通訊狀態/列印]

操作面板畫面說明圖

2按下[檢查/停止傳送檔案]

3按下[顯示檔案清單]

4選擇您要重新傳送的檔案。

檔案無法傳送時,會顯示“傳送失敗”

操作面板畫面說明圖

如果指定多重目的地,則只會出現第一個指定的目的地名稱,以及尚未接收傳送文件的目的地的數量。

5按下[傳送失敗的檔案]

若要新增目的地,請按下[新增目的地],然後指定目的地。

6按下[確定]

若要重傳其他檔案,請重複步驟4之後的步驟。

7按三下[結束]